编辑、复制和重命名规则 在概览窗格中,右键单击相关规则。 选择: 编辑规则或复制规则或重命名规则。管理规则向导将打开。 如果选择复制规则,向导将打开,并显示所选规则的副本。单击完成以创建副本。 如果选择编辑规则,则向导将打开,您可以输入更改。单击完成以接受更改。 如果选择重命名规则,您可以直接重命名规则名称文本。